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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保障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功

发布时间:2021-08-16 11:07 作者:教科文科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的通知》,确定将我市等27个市(区、州)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我市是陕西省唯一一个被命名的地市。

近年来,安康市财政局秉持科学统筹财政投入的原则,紧紧围绕创建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加大争取力度,统筹安排谋划,保障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功。创建期间,市县财政每年设立2000万元创建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1.5亿元,全市累计投入创建经费14.59亿元。与陕南三地市比较,近三年来我市文化传媒支出增长水平第一,增长绝对值占第二位。

一是深入调研,主动作为,支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201712月,我市成功申报第四批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如何结合安康实际,如何保障按时创建成功?财政部门不等不靠,通过对宝鸡、渭南、铜川等兄弟地市成功创建工作的深度调研,提出了财政部门的建议和支持方向。提出创建工作应该从安康实际出发,将国家标准和本地实际相结合,走安康特色的创建之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利用为主、新建为辅”的原则,立足现有公共资源的加大整合利用,多渠道筹措创建资金,加大文化事业费的统计,全面推动创建工作圆满完成的工作思路,得到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并按照此工作思路开展支持创建工作。

二是统筹资金,加快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投入。三年来,财政部门通过债券、预算、争取中省支持等渠道,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安康博物馆、安康科技馆、非遗馆、汉江大剧院、工人文化宫、安康体育馆、等一批重点文化项目建成使用,市图书馆、市群艺馆完成改造提升,改扩建县区“两馆一院”25个,汉水人文生态博物馆总量达到30个,建成“安康阅读吧”24小时自助图书馆34个、村史馆5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100%,构建起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文化设施体系网络。

三是强化预算,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加快推进了市县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建区;全力保障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16个示范镇,32个村(社区)创建,429个村(社区)配备了文化活动器材,逐步完善镇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功能。推动“文化安康”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公共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正式运行,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设持续推进,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每千人拥有面积达33.29平方米,超过本省平均水平(25.53平方米)30.39%。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成,切实将公共文化的服务功能落实到群众日常生活中。

四是落实各级补助资金,保证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免费开放。近三年来,财政共投入免费开放各级博物馆、文化馆(站)、群艺馆、体育馆(场)、24小时阅读吧资金8350万元,为全面实施免费开放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同时支持文化交流发展活动,举办文化惠民公益演出,各级文艺团体演出近万场。支持汉江龙舟节系列活动、两届“南水北调”中线城市文化旅游联动活动和“鎏金铜蚕与开放发展”高峰论坛。积极支持百姓大舞台、文化大讲堂、文化大展览服务平台,打造“文化小康行动”“开笔启智”“安康人周末读书会”等特色活动。

五是发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作用,助力改善文化民生。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实施汉江大剧院市场化运营、安康美术馆政企共建等一批服务项目。近三年来全市共投入政府购买文化(演出)服务资金8200万元,推进每年“一镇5场、一村1场”公共演出服务;农村及社区公益电影全市每年坚持放映22000余场,为群众送去“文化大餐”,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实实在在提升了基层群众幸福指数。支持《闹热村的热闹事》登上省级舞台,并获评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项目。

六是设立专项资金助推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探索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运行模式,充分发展财政资金引领引导作用,吸引和集聚社会资源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从2017年起每年设立市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突出扶持重点,强化市场取向,加强统筹协调,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奖励补助,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引导我市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深化改革创新,示范引领我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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