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4号),随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日
安康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安财采管(2021)19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