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38号令,公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为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白河财政多措并举迅速贯彻落实。
在学习宣传上着力。将《条例》列入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以财政部组织召开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培训视频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树立法治观念,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依托会议、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打造《条例》宣传解读的主阵地,提高全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在贯彻实施上发力。将《条例》作为资产管理工作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厘清资产管理职责,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行为,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完善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资产管理机制。
在建章立制上用力。结合我县实际,对标《条例》寻找差距,在全面梳理清理的基础上,根据深化资产管理改革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助推全县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