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日前,县财政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安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20〕26号)和我县实际情况,修订出台了《汉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经县政府同意于2021年7月5日正式印发施行。
该《办法》共十一章八十八条,分别是:总则、管理机构和职责、资产配置管理、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登记和产权纠纷处理、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资产报告的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及附则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管理机构和职能,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资产报告制度,强化了绩效管理,主要内容涵盖了国有资产管理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办法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须编制资产购建预算项目,进一步贯彻落实县级财政部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处置集中统一实施、收益集中统一分配”的“三集中”管理体制,细化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对提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