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 》(安公审办发〔2020〕2号)要求,市财政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工作原则,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经清理,暂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文件。
安康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