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岚皋县财政局按照“夯实基础、初步建成、全面覆盖”的思路,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贯穿财政预算管理始终,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是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制定了《岚皋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提出了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明确了绩效管理方法步骤,成立了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责任组长的县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将绩效管理纳入对各镇、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依据之一,与各单位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奖惩挂钩,全面推动各部门树牢绩效管理理念,为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先行试点,全面覆盖。按照“夯实基础、初步建成、全面覆盖”的思路,2020年,采取先试点、再扩面的方式,选择2个镇和5个县级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制定《岚皋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则对财政部门指导和规范预算部门(单位)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包括预算评审、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进一步细化,初步形成较成熟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2021年依托“陕西财政云”管理系统,已对89个预算单位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并在预算公开时同时公开整体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三是职责清晰,重视监管。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原则,编制绩效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由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审核绩效目标,“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重点监控是否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执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匹配等,目标完成后部门进行绩效自评,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随机选择一般性项目,逐步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