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市财政局机关第五党支部召开党员学习会,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会议还安排了近期支部自学内容。
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通过学习研究提高自身本领,提升党性修养,保持先进本色,服务财政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