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安康市财政局 > 区县财政 > 正文内容

白河县财政局圆满完成到期财政票据存根销毁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24 11:16 作者:姜蕾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近日,白河县财政局对保存期满且已完成核销手续的财政票据存根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统一销毁。

一是认真清点清查需销毁的财政票据,确保账证相符。各类财政票据按号段清点后登记造册,核对准确统一装箱封存,并填制票据销毁汇总表。二是将票据运送至郧西县观音镇火纸厂进行融浆销毁,从拆包、投放到打浆,由监销人员全程监督,有效防止票据流失,确保票证销毁工作安全、彻底。三是在票据销毁工作结束后,将销毁清册装订成册,做好归档备案工作。经统计,本次销毁截止2015年度以前的所有财政票据存根涉及非税收入类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法院诉讼费票据、罚没票据及因政策调整停止使用的财政票据等共计61.9万份。

本次财政票据存根的销毁,有效减轻我县财政票据的保管压力,消除财政票据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提升了财政管理水平。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