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确保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岚皋县财政局“四结合”广泛开展《意见》学习宣传。
一是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按照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将《意见》纳入重点业务学习内容,通过主要领导带头学、班子成员轮流讲、干部职工集中议等方式推动《意见》学习从严从实。通过《意见》学习,促使全体财政干部进充分认识到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改革。
二是与全国全会精神宣讲结合。将《意见》纳入全县财政系统两会宣讲方案,促使县镇预算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与预算绩效管理相结合。拟定《岚皋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建立“花钱问效,无效问责”工作机制,将预算绩效评价贯穿整个预算管理过程,切实强化预算执行,提升预算刚性约束,着力推动县级财政绩效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是与依法理财相结合。围绕“法治型”财政建设,坚持预算法定,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主动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制度的刚性约束,夯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财政资金运行规范透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