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财政(审计)局,市人社局:
为了规范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17〕28号),结合《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6〕92号)等规定,财政部近期起草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组织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21年5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红
电 话:0915-3238111
邮 箱:346592432@qq.com
邮寄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安康市财政局(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