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背景】2018年7月6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创新预算管理方式,突出绩效导向,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出台依据】《安康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是依据《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康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安康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
【起草过程】通过调查摸底、座谈了解、广泛调研等方式,经反复地讨论和修改,形成《安康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随后又广泛征求各县区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主要内容】完善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明晰责任主体,构建以业务科室为责任主体的绩效责任体系,建成完整、高效、闭环的管理流程。
全面贯彻落实“三全”管理总要求,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建立“3+2”预算绩效管控体系,严把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关键节点,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两大支撑。分层分类分阶段完成“全方位”和“全覆盖”管理要求。
明确2020—2022年提升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间表,并同步推进县区工作进程,确保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原文链接:http://czj.ankang.gov.cn/Content-2201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