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安康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以贯彻落实方案精神为手段,聚焦财政中心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普法教育制度。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制度和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知党规严党纪纳入机关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2次以上。今年7月以来,组织市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9月组织党员干部在安康美术馆开展“倡廉洁、守纪律、践使命、勇担当”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提振干事创业激情。
(二)运用新平台、新媒体做好财政普法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中国普法网”这一普法宣传平台,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普法专栏链接“中国普法网”,真正使“中国普法网”成为我市财政系统普法的一个重要窗口和阵地;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技术,安装智慧普法媒体机,海量内容,12小时滚动播出,大力提升普法的趣味性和精准性。三是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疫情期间,通过微信群、QQ群等不见面的形式,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每名干部知法、懂法,以身作则支持疫情防控。
(三)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对在编、在岗、调离等情况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截至年底,我市财政系统持证人员共385人。二是以局门户网站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三是围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的推进实施情况,制定了《安康市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15项工作任务,细化措施,针对每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落实到责任科室(单位)。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三统一”管理,制定印发《安康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提高财政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按时完成市委办交办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内容审查4件。
(五)依法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脱贫攻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六)组织财政普法宣传月、宣传日等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每年的“4月税法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12?4全国法治宣传日”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财政普法活动,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扩大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七)立体化宣传民法典。通过制作展板、微信群、QQ群、邀请专家来单位讲座等形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民法典,切实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
(八)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聘请1名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财政管理、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新形式下法治思维创新力不足。主要表现为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对外交流学习偏少、主动创新意识不强。
(二)财政法治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队伍的素质、能力和结构与上级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与新时代新目标实现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化法治教育培训。丰富法治教育培训的内容、载体和形式,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
(二)不断加大法治工作权重。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预期目标和依法行政建设的统一部署,不断强化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意识,力求业务和法治工作齐头并进。
(三)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注重新时代财政领域法治队伍人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普法执法队伍,为财政事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