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非税收入经办处处长曹朝阳主持召开集中学习例会,认真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4号——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会议指出,新《办法》的修改“主动顺应技术进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新《办法》增加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内容,进一步规范电子票据管理流程,明确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国将实行统一的票据管理制度。
会议强调,财政票据管理是非税处的核心业务工作,非税处全体干部必须带头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及时掌握新旧财政票据管理内容新变化,做好政策衔接和后续落实工作,切实用新办法指导新实践。
会议还通报了每周微课堂个人学习情况。曹朝阳带头分享学习方法、交流学习感悟,强调“好记性不如烂笔头”,非税处干部必须把学习当作一种行为自觉,养成写体会、做笔记的好习惯,常学常思、常思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