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安康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决策部署,聚焦“六稳”、“六保”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三个确保”“三个实现”目标,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的工作指导下,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今年1-8月,累计为371户企业472个项目提供贷款担保24.78亿元,较去年同期业务量增长43%,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在体系建设中探索创新。结合安康财力实际,探索出“市带县”发展模式,十五年来,通过十次增资扩股,安康担保注册资本从0.2亿元增至15.15亿元;深化市县区合作,2011年实现业务县区全覆盖,2019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区分公司全覆盖;坚持保本微利运行,小微三农平均担保费率为1.3%;市与县区建立业务推荐和8:2风险分担机制;与10家银行签订了风险分担协议,与旬阳泰隆银行签订“总对总”批量业务合作协议,我市新增融资担保业务、比例再担保业务、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业务规模均排名全省前列。
——在支持发展中争唱主角。聚焦小微三农、特色主导产业、产业扶贫企业等,累计为2835户企业4746个项目提供贷款担保258.51亿元,在保户数518户,在保余额40.33亿元。其中,县区分公司在保金额20.38亿元,占比超过50%;在保小微三农企业户数为73%;重点支持五大特色主导产业和保清洁能源、高新技术等重点企业;探索“担园”(县域工业、农业园区)合作模式;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在疫情防控中主动作为。认真落实中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出台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专项融资服务。利用“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系统,召开19期专项评审会,为44户疫情防控企业提供贷款担保4.29亿元。实施降费、免交、缓交政策,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0.63亿元。探索疫情防控单户500(其他企业200)万元及以下企业,免除不动产反担保抵押要求,169户企业获得融资支持。
——在脱贫攻坚中持续发力。助力中省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充分引导特色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就业增收、代种代养等方式带动贫困户稳步增收,累计带动3.3万户贫困户超过10万人稳步脱贫。在汉滨区、紫阳、岚皋、白河县开展“国家扶贫开发贷款担保支持计划”业务排名全省第一。创新设立“苏陕扶贫协作担保基金”,为69个项目提供贷款担保3.36亿元,资金放大超过8倍。与省扶贫基金公司合作,为5户扶贫企业提供贷款担保0.9亿元。助力“陕煤集团汉阴扶贫基金”发挥资金效益,为10户企业提供基金贷款担保0.28亿元。
——在控制风险中行稳致远。创新建立了在保企业七级分类管理、或有资产核算管理、七类风险准备金及“穷尽追索”等风险管控工作机制。截至今年8月,七类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3.8亿元。市县区财政建立了风险代偿补偿专项资金。面对经济下行,最大限度发挥“凝聚”“撬动”“撮合”作用,既要“锦上添花”,又要“雪中送炭”,一企一策帮助困难企业渡难关。对于救助无望的企业及时代偿,推进资产处置重组,有效改善了信用环境,降低了银行贷款不良率,推动安康存贷比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
安康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整体发展较好,但存在问题也较为突出。一是银担双方合作不畅。近三年承诺担保金额115亿元,银行实际放款83亿元,未放款金额达32亿元。二是银担分险推进缓慢。国办6号文件发布以来,中省担保基金(机构)均与银行签订“4321” “总对总”风险分担协议,但部分市级分行以上级行无政策为由,拒绝签订。三是风险管理压力剧增。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公司开通绿色快速审批通道,适当降低担保条件,增加授信额度,公司经过实地调研,企业经营十分困难,公司风险管理压力剧增。
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之年,安康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坚定发展信心,围绕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充分发挥作用,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势蓄能。
——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公司风清气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建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党建经营相互融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全员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廉洁从业。
——完善体系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全力做好2020年增资扩股工作,争取中省融资担保资金支持,建立县区增资扩股与业务风险控制挂钩的长效增资机制。加强县区分公司建设,提升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持续完善具有安康特色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确保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加强经营管理,大力推进担保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办6号精神,以“担保业务社区行”为抓手,推进项目库建设,对接中省创新业务,支持小微“三农”“双创”和扶贫等普惠金融领域,推进新型政银担业务开展;支持成长型和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加快非融资业务发展,全力做大担保业务量。
——深化银担合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强银担合作,推动新型政银担、“总对总”等协议的签订,发挥担保机构在银企之间“桥梁、纽带”作用,按照 “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帮助新增企业扩大授信,在保企业实现续贷、倒贷,用好“免、减、缓”等纾困政策,全力保住市场主体。
——做好风险防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积极化解存量风险,按照“穷尽追索”原则,创新以资抵债回收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回收;严控新增风险,严把项目准入、严格项目审批,掌握企业贷款真实用途,加强保后管理,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