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65 | 办理部门 | 行政政法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标题 | 关于进一步支持法院工作的建议 | ||||
正文 |
近年来,全市法院系统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巩固执行攻坚成果,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5372件,审、执结案件34421件,结案率97.31%,结案率居全省法院第一。 但在工作实践中,各级法院工作中也有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案件数量的大幅增长,受政法编制限制,法院人员结构趋向老龄化,退休人员逐年增多,新招录公务员较少,全市法院法官助理与员额法官的比例平均在1:3左右,法官助理缺口较大,成为制约案件审判质效的重要因素。 二是公用经费标准过低。陕西省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是2008年制定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人民法院办案任务越来越重,办案成本越来越高,原有的公用经费保障数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加之上级下达的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等项目任务多,由于缺乏资金支撑,导致无法按时完成项目要求。 为保障市县两级法院正常开展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持,特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多方位、多渠道解决当前法官助理人员紧缺问题。 二是建议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大法院系统基础设施项策划目包装、上报争取和公用经费保障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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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陈芳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法院工作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我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市县法检部门从2018年1月1日起人财物由省级统管,8月1日后划归市级统管(人由省级统管,财物由市级统管)。为确保法检部门个人待遇和经费保障及时到位,保证法检部门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市财政按中省文件规定给予了经费保障。 目前市财政对全市基层法院的公用经费标准保障水平为每人每年2万元,部分县区法院公用经费标准已达到每人每年2.5万元,远远高于同级其他党政机关部门的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市级党政机关部门公用经费为每人每年1.4万元)。 据统计,2019年市级财政共安排市县法院各项经费10599万元,用于人员、办公、办案等支出,同时向上争取全市市县法院中省各类专项资金4161万元,用于办案、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切实有效的保证了市县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已从中省争取我市市县法院第一批中省转移支付资金3502万元,为两级法院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大对法院资金的投入并积极争取中省相关资金,进一步做好法院系统经费保障工作。 对于法官助理人员紧缺问题,鉴于法院系统的人员编制由省上管理,我们将积极沟通编制、组织部门,多渠道统筹解决研究存在问题,同时配合法院部门向省级有关部门汇报力争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