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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多开绿灯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11-09 16:45 作者:
编号 311 办理部门 企业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多开绿灯的建议
正文 中小微企业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小微企业最主要、最大的、最积极的作用在于它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机会。这也是我国将中小微企业作为扶持重点,调动一切政府资源,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社会化服务的根本原因。
目前,许多中小微企业在发展中都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融资渠道窄、贷款困难。融资扶持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这方面在法律上和政策上虽无障碍,但操作上和运作上却举步为艰,贷款门槛要求较高且所贷数额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银行只做锦上添花,不做雪中送炭,中小微企业被迫高息吸收民间资金。
2、市场准入限制多,政策不平等。一些行业和领域在准入政策上虽无公开限制,但实际进入条件则限制颇多,主要是对进入资格设置过高门槛。人们将这种“名义开放、实际限制”现象称为“玻璃门”,看着是敞开的,实际是进不去的,一进就碰壁。
3、社会服务体系远未建全。大量中小微企业特别需要的创业辅导、企业诊断、技术支持、人才引进等政府服务和社会服务,或是基本没有,或是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当部分中小微企业深感创业难、经营难、守业更难、有了问题解决难,处于无助地位。
中小微企业既是一个富有活力的经济群体,又是一个相对处于弱势的群体;既存在创业难、发展难的问题,又存在企业规模不大、实力不够强等问题。要保持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重视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尽快建立并完善惠及众多中小微企业的支撑服务体系。
为此,我提出如下建议: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中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移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涉及到劳动保障、财政、税务、金融、工商等多个部门,涉及法律、政策、公共服务、社会文化等各种发展环境,需要多个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政府应当树立“小企业大就业”的意识,增加公共服务的供给。政府职能的转变将理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主持召开一些有关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合作及交流座谈会,为企业和银行搭建交流沟通桥梁。
2、加大政策财政支持力度,为加快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制定鼓励创业投资的税收政策,对涉农小微企业实行农产品免税或农产品抵扣,同时,改变简单划一的税收征收制度,在核定企业税额时,应把企业在增加就业方面的贡献列为重要参数,设定较低的纳税额度。政府设立财信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及过桥资金,优先保障在正常运转过程中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为短期急需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过桥资金或财信担保。设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创业投资企业设立初期,引导基金将以参股方式进入创业投资企业,吸引和带动社会资金流向创业投资领域。
回复 李长滨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多开绿灯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中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的建议,转变政府职能是个永恒的话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财政部门一定会按照支持企业发展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落实放管服,提高工作效能,与其他部门一起给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对于您提出“加大财政力度,为加快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中涉及的制定鼓励创业投资的税收政策……纳税额度”的建议,根据目前税法有关规定,省级以下各级政府无权制定税收政策,我们将会通过相关渠道积极将建议向上反映,争取对安康政策支持。
对于您提出“政府设立财政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投资领域”的建议,2019年至今,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已经为企业和个人申报1.15亿元。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职能,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我市已经出台政策对单户担保贷款金额500万元及以下项目担保费率降至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免收小微“三农”企业项目保证金和评审费,其他企业项目办理抵押登记费用由公司承担,2020年上半年累计直接降费1307万元。并且探索实施单户200万元(疫情防控企业500万元)以下担保贷款免除不动产反担保措施。以后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争取中省特别是对民营企业方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我市正在设立安康贫困地区科技发展基金,一期规模两亿元,用于支持科技型创业投资企业,今后将继续支持科技发展基金做大,吸引和带动社会资金流向创业投资领域。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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