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246 | 办理部门 | 教科文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标题 | 关于进一步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建议 | ||||
正文 |
近几年,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及学前教育的迅猛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从安康市全局看,截止2019年9月,全市共有幼儿园505所、在园幼儿89823人,其中民办园233所、在园幼儿45707人,民办园所数和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全市总数的46.14%和50.89%;全市共有普惠性幼儿园422所(占幼儿园总数的83.56%),其中普惠性民办园150所,占全市普惠园总数的35.55%。从高新区局部看,截止2019年9月,全区共有幼儿园17所(全部民办)、在园幼儿4641人,其中普惠性民办园9所、在园幼儿2634人,普惠性民办园所数和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全区普惠园总数的52.94%和56.76%。这充分说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缓解全市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满足全市人民“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加快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客观审视其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着力解决。 一、主要问题 从总体而言,目前普惠性民办园与公办园相比、与国家标准相比,无论是基础设施、师资力量还是教师待遇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三个“难以保障”。 1、硬件设施相对薄弱,活动需求难以保障。 一方面,由于 “普惠性”收费政策限制,普惠性民办园投资大却无利润可言,所以,许多企业和老板不愿投资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即使投资了的,也是为了“普惠”而“普惠”,导致硬件设施离国家标准还有很大差距。有的虽是新建园,但内部设施配备不足;有的虽有一定数量教玩具,但校舍狭小,生均占有面积不达标;有的虽能满足保教需求,但教工办公条件有待改善……另一方面,由于受“经济由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和“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等国内国际形势等因素影响,绝大多数企业面临发展瓶颈,无力继续投资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加之现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只能勉强维持日常运转,根本挤不出资金添置相关硬件设施。现代保教活动需要现代基础设施来支撑。而目前绝大多数普惠性民办园无论是校舍、教玩具还是教育信息化都相对薄弱,很难适应新时代学前教育活动需求。 2、幼教师资总量不足,队伍质量难以保障。 近几年,由于学前教育需求急剧增加,幼儿教师供不应求,优秀教师基本被公办园招录走了。剩下的资源绝大多数是刚出学校的幼教待业毕业生或者实习生,且园与园之间互相挖人,导致幼儿园教师队伍不稳定且持证率不达标。加之民办园教师同公办园相比待遇普遍相差甚远且又没有多大发展前途,因而优秀教师既“招不来”也“留不住”。这就从根本上影响了民办园优秀教师队伍的建设,进而影响保教质量的全面提升。 3、收费标准核定过低,办学经费难以保障。 根据国家规定:目前幼儿园最大规模为12个班360人,需要配备教职工51人。我市保教费上限——每学期5个月,每人每月600元,按10个月/年核算,每年可收取保教费216万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目前用工市场实际,工资、社会保险等教师人头费用不应少于5000元/月(否则留不住人,更请不到理想的教师)(目前,我市公办园教师平均待遇大概也在这个水平),每年人头费用就是306万元,光保人头待遇还相差90万元。为了保运转,只能压缩教工人头工资待遇等开支,更不要说其他投入和发展了。有限的保教费无法保障基础建设、教师待遇、日常运转和回收成本之需求,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办学积极性和保教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相关建议 为了确保每一个幼儿享有公平的学前教育机会,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学前教育,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财政扶持。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对按国家相关建设标准新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议列为普惠性民办园)和按国家相关标准更新扩充内部设施设备建设的普惠性民办园进行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以便扩大普惠园的覆盖率、减轻普惠园资金运转压力和集聚长足的发展后劲,确保日益增长的“公益性”“普惠性” 学前教育需求。 (2)在国家财力许可的情况下,把教师工资、社会保险和生均办公经费全部纳入国家财政保障系统,从根本上保障普惠性民办园师生与公办园享有同等权益。 (3)设立奖励基金,每年按评估等次进行奖励,激励民办园不断提升办园水平。 2、调整收费标准。 (1)如果能把教师工资、社会保险和生均办公经费全部纳入国家财政保障系统,可按公办园标准收取保教费。 (2)如果不能把教师工资、社会保险和生均办公经费全部纳入国家财政保障系统,应从教师待遇(当地公办园标准)、办公经费(当地公办园标准)、基础设施投入(年分摊额)和适当利润(年利润)确定保教费标准(扣减财政补助),确保办学经费良性运转。根据目前市场实际,建议保教费标准(含补助)确定为1500元/生•月以上。 3、规范队伍管理。 (1)按国家相关标准将普惠性民办园教师队伍纳入教育管理系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以保障教师队伍质量和相关待遇。 (2)进一步加大对幼儿教师的培养和引进,确保需求与供给相适应。像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那样,每年利用暑假等时间对普惠性民办园园长、教师组织上岗、职称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教师岗位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 (3)加强对保育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提高保育员持证上岗率和保育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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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左迪海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学前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我市高度重视“入园难”“入园贵”等教育民生问题,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精神,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坚持公民办并举,千方百计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补齐学前教育资源短板。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快建设步伐。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实施学前教育第二期、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积极争取资金,逐年增加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缓解全市适龄儿童“入园难”、“入园贵”的突出问题。 “十三五”以来财政共统筹安排各级各类资金67369万元,实施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及保教设施设备购置项目158个,其中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园舍、运动场地面积26.9万平米,切实提高了公办幼儿园的基础设施水平。二是开展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治理工作。市政府下发《安康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一园一案”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督促县区将配建移交的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三是积极扶持民办普惠幼儿园发展。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通过综合奖补、政府购买服务、派驻公办教师、将园长培训纳入全市培训计划等方式,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近三年来,财政已安排拨付民办普惠幼儿园困难家庭幼儿生活补助 909.45 万元(每生每年750元,覆盖面为在园人数20%);学前小班中班教育公用经费1378.66 万元(每生每年400元);学前一年(大班)免费教育补助 3403.3 万元(每生每年1300元);民办园综合奖补资金620万元;派驻公办教师帮教23 人次;统一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30 人次;落实了民办园用地和减免各项税费等优惠政策。特别是今年疫情发生后,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民办幼儿园扶持工作的通知》(陕财办教[2020]48号),六项措施覆盖了政府能做到支持民办园的所有方面:一是及时足额拨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可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临时用于疫情期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等方面支出;二是减免相关费用。免征民办幼儿园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半征收民办幼儿园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民办幼儿园,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三是加大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运转困难的民办幼儿园,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到期还款困难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展期或续贷;四是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办学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免收疫情期间的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民办幼儿园,政府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五是足额拨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资金。幼儿园要及时发放生活补助资金,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保教活动不受疫情影响;六是将民办幼儿园纳入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统筹做好防疫物资的调配、供应工作 。 对于您提出“加大财政扶持”的三条建议,我们会进一步研究,逐步采纳。一是我市一直以来全年91.6%的支出要靠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专项补助,今年因为疫情,全国经济形势大幅下滑,转移支付和专项都在消减,我市面临的财政困难前所未有。根据中省目前已明确的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市全年减税降费15.25亿元(截止5月底,全市已减税降费4.5亿元)。在财政“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方面:经统计,全市今年总财力351.4亿元,全年支出需求381.6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09.04亿元,保工资93.64亿元,保运转14.03亿元,其他刚性支出164.89亿元。全年财力缺口30.2亿元,没有资金来源。我市在三保方面资金缺口巨大,对民办普惠幼儿园建设无力抽出更多的资金进行补助。二是关于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工资、社会保险和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保障系统的问题,这是属于中央层面决策的事权,我们将联系教育部门,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呼吁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加大投入和奖补力度,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拓宽学前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合理分担的经费投入体制。三是市财政将根据财力情况,适时设立奖励基金,激励民办园的积极性。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