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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年创新企业经营现状与对策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11-09 14:15 作者:
编号 106 办理部门 社保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青年创新企业经营现状与对策的建议
正文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安康地方经济的飞速发展,民营企业逐渐发展成为我市经济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壮大的同时,各类问题也是接踵而至,人才、资金、项目创新等等问题。据目前有关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提供数据显示,我市区城镇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要大于劳动力数量,所以如何让专业人才“流回来、留下来、引的进、融的好”是安康经济发展很重要的课题。通过走访和调查,对我市青年创业创新的现状和困扰特作如下分析和建议:
一、青年创新创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人力资源及经验能力的困扰。我市的民营企业大多为中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资金、市场竞争力等各方面不具备竞争优势,小而不强的现状决定了民营企业难以吸引优秀的人才加盟,企业用人存在两难:招人难,主要表现在招收一般的职位容易,招聘高级管理、专业人才特别难;留人难,企业千辛万苦招来或引进来的人才,大多数不愿意长期留在安康工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发达城市的生活对人才的吸引力更大,就业者也更愿意在发达地区就业;另一方面是对创业环境的担忧,主要在子女考大学时的学籍和教育问题。
二、青年创业创新建议及对策
(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创建人才发展的体制环境。加大对民企业人才培养的支持,满足企业发展和对劳动者技能培训的需要。
(二)企业与高校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应该鼓励民营企业更积极参与到高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与学校就人才发展方向、技能水平学习、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共同探讨,真正培养适合本地企业发展的有用人才。
(三)加强青年创业培训指导。提升青年的创业能力及借鉴、学习成功优秀经验案例。一是规范培训内容。建议有关政府部门/优秀商会团体组织优秀创业者、创业专家等设计一套专业、操作性强、系统全面的创业教育课程,确保创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二是加大培训扶持。建议政府加大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培训,并给予相应的创业培训补贴。三是提供创业指导。建议政府完善机制,鼓励创业导师团的指导积极性,真正发挥导师带徒模式的实际作用,以“一对一”或“一带多”的方式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初创阶段的突出困难。
(四)加强青年创业服务,优化青年创业创新环境。一是理顺工作协调机制。建议市区政府建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负责对这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定期研究解决扶持青年就业创业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提供系统的、一条龙的政策服务,形成政策合力。二是提供创业孵化服务。采取政府引导扶持、鼓励多方投资,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中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中小企业创业园地。同时,对在孵化基地内创办的各类企业,实行税费减免、资金扶持、个人就业创业补贴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为创业者提供一个低租金、零费率和一站式服务的创业环境。三是建议加大政策宣传宣讲力度。建议相关部门多一些政策及规划宣讲,让创业者有更全面和更稳健的创业思路;让创业者清楚哪些企业能够享受政策扶持,如何享受政府的扶持政策。
(五)打破青年创业融资瓶颈,解决创业资金筹措及回笼难问题。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建议政府加大对青年创业方面的财政经费投入,建立“青年创业创新基金”,并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成立更多的青年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为青年创业投入部分初始资金,支持有志青年创业起步,促进和推动青年创业就业。二是推进小额贷款。建议争取金融部门进一步开发倾向于创业青年的金融优惠政策,推出更贴近创业青年的融资业务,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程序等方面,对创业初期的青年给予更优惠、便捷的服务(期望在规定年限内有免息,低息政策,放款时间希望在一个月内)。三是减少税费负担。建议争取工商、财税等部门强化针对扶持青年创业就业方面的相关政策支持,在注册登记程序、条件、费用税款收取及其他方面给予更大的优惠和便利,放宽青年创办中小企业的审批准入、降低注册资本的门槛。四是企业资金回笼难。将不按时付款企业纳入征信系统,借助法律手段维护和保障企业资金运营顺畅,及时回笼企业预付,垫付资金,建议司法部门组织协调提供法律,合同等权益维护专业知识讲座培训,从人和法两个方面入手。
                
回复
王本周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青年创新企业经营现状与对策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结合财政职能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发展之基、富民之本、活力之源。通过政策鼓励和扶持,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催生市场主体,提升发展活力尤为重要。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切实把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作为稳企业保就业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您提出的“政府加大对青年创业方面的财政经费投入”的建议,对支持有志青年创业起步,推动青年创业就业意义重大。作为财政部门来讲,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筹措就业补助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工作。2017年至2019年,财政部门立足岗位职责,积极争取中省就业补助资金支持,3年共争取就业补助78672万元,其中: 2019年争取就业补助资金34202万元,较2018年增长13097万元 ,增长62.06%。市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自2017年起,每年安排500万就业补助资金支持我市就业创业工作。二是支持社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青年就业。筹措就业补助资金,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给予符合条件新开发就业岗位的企业、人力资源机构和学校一定的就业奖补,为青年等重点就业群体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特别是疫情期间将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等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市场化创业服务机构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开办网店,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三是优化青年创业环境,提升青年创业成功率。落实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支持加强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培育,为青年创业创新提供平台。对经市县人社、财政部门认定达到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原则上按每孵化成功或存活1个创业实体不超过1万元,每带动1个人就业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每个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每年享受创业孵化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创业孵化项目补贴。市财政对成功创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孵化基地(返乡园区),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为青年创业提供免除水电费、减免房租等政策,从场地、资金等方面支持青年创业,降低企业成本,减少企业负担,提升青年创业成功率。四是加强就业创业培训支持,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支持人社部门组建安康创业导师团队,为广大创业者特别是青年创客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的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特别是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等,鼓励支持参与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其中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有关部门批准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培训内容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并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200元就业见习补贴。五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提高贷款额度,将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延长扶持期限,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个人创业人员,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突出扶持重点,扩大对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青年群体的创业扶持力度;扩大免除反担保、降低反担保创业人群的范围。疫情期间,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15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落实好中省就业创业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大胆创新,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青年创新创业的资金支持办法。
再次感谢你们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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