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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改革支持力度、做大做强乡村振兴产业基础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11-09 11:37 作者:

编号 57 办理部门 农业科  企业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加大改革支持力度、做大做强乡村振兴产业基础的建议
正文 案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增强我国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当前,我市农村农业基础依然薄弱,散、小、差情况相对突出,主导产业链条较短,品牌影响力不广,科技支撑不强,要素保障机制不完善,盈利水平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弱,这些薄弱环节和不利因素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产业振兴的步伐。因此,建议市政府顶层设计,从乡村振兴的宏伟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引导和凝聚社会各界更多的力量和资金推动产业兴旺,壮大乡村全面振兴的产业基础。
 
一、财政优先保障,夯实产业振兴基础。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一是增加财政预算。通过发行地方债、专项债及其他财政手段,加大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建设打造国家级、市级主导产业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科技园,完善农业专业化市场化服务体系,推动冷链物流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二是建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立足安康市特色优势,规划打造支柱产业集群,通过产业发展基金进行重点支持,推动支柱产业集群化、规模化、链式化发展,辐射和带动全市农业产业结构提档升级,做大做强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
 
二、引导多元投入,激发产业振兴活力。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构建“国有资本+集体经济+金融机构+社会资金”的农村产业投资机制,建立有效的参与、退出机制,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稳定可靠资金来源。一是改革财政投入,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实力。改变财政投入分散的情况,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改“拨”为“投”,注入集体经济组织,增加资本金,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特色产业自主发展方面的作用,集中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二是完善参与和退出机制,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由国有企业、龙头企业采取控股或参股的方式,与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联营主体,解决农业产业发展初期资金、管理、技术等短板问题,鼓励更多的国有企业、社会工商资本通过股份合作、联营等方式,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建立工商企业与广大农民的利益联结,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登记市场和流转机制,实现农村产权要素加速流转、股权自有转让,畅通退出机制,解决投资者“后顾之忧”,引导各方力量积极介入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通过奖励、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等多种政策工具,鼓励更多经营主体、更多资源聚焦服务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三、培育知名品牌,打造产业振兴龙头。推动落实品质品牌建设工程,集中力量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安康富硒品牌”。一是建立全国驰名品牌。围绕安康农业五大产业,构建以“富硒+”为统揽的安康农产品品牌体系,给予差异化的扶持政策,进行重点扶持,以点带面促进全市产业提档升级。二是建立交易市场和交易规则。起动富硒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建立和发展,争取在国内、国际同类市场中具有影响力、拥有“话语权”,三是强化品牌建设支持力度。加大农业科技研发力度,成立研发基金,建立奖励机制,进行整体策划,整合农业数据,加强行业规范,建立监管信息平台,推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推动品牌农产品二维码标识,支持“三品一标”认证,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障。
 
四、配套专项政策,加大产业振兴扶持。针对农业产业受自然灾害影响、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的实际,加大政策支持,缓释分散风险,提高农业产业抗风险能力。一是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建议比照小微企业的支持政策,制定农业企业税费减免政策、信贷利率优惠政策、财政贴息政策、涉农金融机构支持政策、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等,支持扶持农业企业稳健发展。二是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应急周转金。农业收购资金季节性强,农业项目投资回报期长,通过“应急周转金”解决农业企业临时性资金周转问题,保持稳定的资金链。三是建立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加快市级农业融资担保公司的建立和鼓励保险公司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建立政府增信机制,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支持。
 
回复 潘建龙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改革支持力度、做大做强乡村振兴产业基础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关于加大改革支持力度、做大做强乡村振兴产业基础的建议》提案中提出的“农村农业基础依然薄弱,散、小、差情况相对突出”问题,也是我们当前顺利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接续发展,夯实农村产业基础、激发产业发展活力要面临的重要挑战。市财政局按照中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切实抓好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的意见》重点任务的落实,坚持财政优先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强化监督管理,始终把“三农”作为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着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融合,不断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的成效。
一、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近年来,为适应新形势下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要求,市县两级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逐步加大扶贫资金筹集和保障力度,始终把乡村振兴和农村民生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分配、调节、杠杆职能,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投入,一方面通过增收节支,压缩一般性支出,将新增财力倾斜用于农村各项民生事业,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2013至2019年,市县仅农林水支出科目一般公共预算累计安排就超过41.78亿元。
二、强化财政项目资金整合。我们充分认识到贫困地区最缺的就是发展资金,做好涉农资金整合是当前破解贫困县区资金投入不均衡难题的有效途径,统筹行业内财政资金与行业间财政资金由贫困县区自主安排,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投入新格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投入的重要抓手。同时,要求县区按照6:4的比例统筹安排产业发展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通过合理配比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按照中省要求,我们持续在完善整合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多种有效的整合形式,不断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探索和创新安康涉农整合资金“四单制”管理,受到了省级的肯定和推广。2016年以来,全市各县区归集使用纳入整合资金管理范围统筹资金132亿元。
三、积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入我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截止2019年底,财信担保的注册资本从成立时的2000万元增至15.15亿元。截止2020年5月,累计为2711户企业,4568个项目提供贷款担保 250.38亿元,在保企业476户,支小支农户数占比为70%,在保余额39.5亿元。累计带动3.2万户贫困户超过10万人稳步增收脱贫,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方面,采取了设专人、开专户、建专账,严格上下级财政系统以及和部门间的业务程序,减少和缩短文件传递、预算下达、资金拨付等环节和运转时间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快支出进度。另一方面,积极协同有关部门一道,在降低门槛、减少环节、缩短时间、从速审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由上到下、由内到外、由局部到整体,明显、全面加快,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强化财政资金监督力度。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项目走”和“谁使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分配使用原则。坚持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财政资金日常监管,从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明确责任、监督检查、公开公示强化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随着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漏洞正在减少,违规违纪问题的比重正在明显下降,使用效率逐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农业、林业、水利和扶贫等部门,从完善投入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增强财政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保障力度。一是完善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积极争取中省支持,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快构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省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的相关部署和安排,抓好改革任务落实。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责,不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严格审核县(区)整合方案,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切实履行整合主体责任;加强指导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质量;进一步优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有效提高支付效率,采取通报、约谈、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等方式,督促加快执行进度。三是创新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认真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激发金融机构服务我市“三农”的内生动力。完成市级农业担保公司组建运营,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向县区延伸,着力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统筹安排全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重点支持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四是全面实施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明确绩效目标,执行中强化绩效监控,执行后开展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针对重点涉农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五是按照“谁分配管理使用,谁负责监管”的原则,加强扶贫、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资金监管。依托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探索建立对涉农资金预算执行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实时监控。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及时有序的风险应对机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重大业务开展监控。充分借助审计、纪检监察等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涉农资金项目管理中大力推行公示公告公开,让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严肃财经纪律,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格依法依纪依规依程序处理。
对您在乡村振兴中加大产业资金保障力度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并予以采纳,付诸到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实际中。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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