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32 | 办理部门 | 债务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标题 | 关于解决当前房地产行业领域内有关问题的建议 | ||||
正文 |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我会根据市房地产业协会的反映,就当前房地产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其中部分问题较为突出,急需引起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房地产行业作用发挥情况 疫情期间,我市房地产业在自身遭受严重损失的同时,仍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履行社会责任。据统计,全市共有61家房地产及施工企业为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和慈善机构捐赠物资共计856万元,为全市打赢新冠疫情阻击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部门仍然欠部分企业账款 房地产企业在参与政府牵头的BT质押、安置社区、棚户改造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前期已投入大量资金,因政府原因拖延工期或调整项目,有关部门迟迟未能及时偿还企业垫付款项,使企业资金链更加紧张,给疫情下的企业运行带来了巨大压力。仅在市房地产业协会的会员中,相关政府部门的欠款金额就达15367万元。 (二)商业建筑面积规划占比太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电商的普及突然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线下实体商铺的生存,从而导致我市各行各业对实体商铺的有效需求急剧下降,商铺空置率越来越高。截止2019年底,已经获得预售证还没有售出的商业用房存量是409451㎡,去库存周期至少在36个月以上,这还未包括2020年即将推向市场的项目商业体量约为10-20万㎡。从调查情况来看,江南城区的商铺共约290万平方米,总的空置率约为30%,就连经营最好的金州路地段,现在一楼也开始出现了空置,2-3楼的空置率达20%;大桥路一楼的空置率约为12%,2-4楼的空置率达到40%。在高新区,已交付使用的商铺总的空置率约为60%,其中经营状况较好的地段空置率在10%至30%,经营状况较差的地方空置率达到80%左右,目前已建成的商铺可满足100万人的需求。如此高的商铺空置率,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占用了房地产企业大量的资金,也为大量购买商铺的老百姓带来了投资风险,极易引发社会矛盾。 (三)廉租房代建存在困难 按相关要求,我市开发企业建设项目时均需配建一定面积的廉租房,而在实际操作层面有三大制约因素:一是廉租房户型面积偏小,和商品房户型面积差异过大,而高层建筑结构一般为框架剪力墙,在同一个建筑立面上同时做这两种户型,结构施工方面存在技术障碍;二是廉租房与商品房的物业服务标准存在巨大差异,不便小区的统一协调管理;三是廉租房异地建设补偿费标准过高,目前征收的标准是5%,增大了企业的资金负担。 (四)不动产测绘市场竞争不充分 在不动产测绘市场,我市共有2个,分别是市自然资源局下属的国土信息中心(负责土地权籍调查、测绘业务)和市房管局下属的精正测绘公司(负责房屋产权测绘业务),这两类测绘业务市场需求量非常大,业务办理十分繁重,仅靠这两家公司不能满足企业需求,导致不动产证办理时间较长,企业意见很大,而其他有合法资质的测绘公司却无法开展此类业务,这既不符合《房地产测绘管理办法》中的要求,也违背了有关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清欠账款力度。建议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明确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尽快还清部门欠款,支持企业正常运转。 (二)科学设置商业建筑面积规划占比。建议市政府对商铺空置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审定中心城区规划内容,科学下调商业规划的数据指标。在土地竞卖和建筑规划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控商业配比,合理减少商铺规划面积;已规划的超大面积商铺,应结合实际允许企业申请改变用途。 (三)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市的廉租房需求已经得到有效缓解。建议市政府统一对廉租房异地规划建设,合理下调廉租房异地建设补偿费标准,并允许暂缓缴纳,减轻企业负担。 (四)全面放开测绘市场,允许有合法资质的测绘企业开展业务,由相关测绘管理部门实施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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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安康市工商联: 你会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当前房地产行业领域内有关问题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会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安康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安政办函〔2019〕10号)文件的责任分工,我局主要负责督促清理市本级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拖欠账款。市本级清欠部门2020年化解任务为4437.37万元,截止6月底,累计督促相关部门偿还拖欠账款2047.7万元,剩余2389.65万元,全部为市住建局及其所属单位欠款。其中有三笔欠款涉及到房地产企业,分别为:安康市长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源康实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市兴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截止6月底剩余拖欠账款分别为:5.25万元、406.50万元、647.85万元。按照《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清欠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对拖欠的无分歧账款和有分歧账款中能厘清的部分原则上要在2020年三季度末前“清零”偿还。我局及时转发《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财债〔2020〕7号),督促市级清欠部门制定欠款清偿计划,并按月向我局报送账款偿还情况,确保清欠工作落到实处。今后我们将继续紧盯责任落实,持续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原则上确保9月底“无分歧”欠款全部清零,切实做到不因拖欠账款影响我市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 再次感谢你会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