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28 | 办理部门 | 社保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标题 | 关于加强安康市公卫机构能力建设的建议 | ||||
正文 |
习近平总书记2月14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要针对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我市各级疾控中心在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学检测、新冠肺炎确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等的要求,我们对安康市市级及县区级疾控中心的现状开展了调研,发现了一些短板和不足,对疾控中心的建设提出了建议,以促进我市疾控中心现状改善和服务能力提高。 一、工作任务 目前疾控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传染病疫情信息、免疫规划、高血压、糖尿病管理,食品安全风险、城乡生活饮用水、食源性疾病监测,艾滋病、地方病和结核病防制,职业病诊断,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心脑血管和肿瘤的监测,医疗机构放射剂量监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配合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完成宾馆、饭店、理发店、游泳场馆等公共场所卫生抽检任务,以及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抽检,血液制品抽检等。从今年开始,劳动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工作任务将逐年增加。 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安康市疾控中心承担着全市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各县区流行病学调查审核、密切接触者追踪等,承担全市市级医院和9线1区县区级医院的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工作,共完成5000余例核酸检测,工作量很大,由于人员不足,从市中心医院、中医医院抽调检验人员帮助开展此项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疾控机构发展严重滞后。人力资源配置不足。全省市级疾控机构平均103人,安康为87人;县区平均为43人,安康为35人。人员年龄老化,全市疾控机构人员45岁以上占45.6%。专业人员业务技能普遍低下,安康市疾控中心无学位人员占比达52.1%,县区疾控中心无学位人员占比为73.4%。县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低下,仪器设备配置与国家标准要求差距大,国家标准是106台(件),安康平均为40台(件),实验室检测能力仅达到国家要求标准的53.4%。 (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滞后。市、县区疾控机构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多年不变甚至减编,创收和收费项目全部变为无偿服务,而业务工作职能不断增加,缺乏必要的薪酬外激励机制等多种因素造成公共卫生人员在社会中相对经济地位低,劳动价值得不到体现,队伍不稳定,人才招不来、留不住。 (三)疾控体系服务能力不能胜任健康安康建设的要求。广大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快速增加与疾控机构现状相比较,凸显出疾控机构从人员编制、体制、人力资源、经费支持和业务能力等诸方面存在的发展滞后。 三、建议 (一)提高薪酬待遇。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提高疾病控制及公共卫生人员薪酬待遇,使广大公共卫生工作者能享受医改红利,抓住政策机遇,与医疗行业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充分调动广大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编制部门应尽快落实中省有关疾控机构人员配置的标准,切实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在不违反国家人员招聘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各疾控机构的实际,扩大疾控机构招录紧缺人才的自主权,同时通过在职学历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为逐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创造便利条件。 (三)切实加强实验室建设。通过发改部门争取项目、地方财政投入等多种途径,逐步配齐检验检测设备,为卫生监测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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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九三学社安康市基委: 您委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康市公卫机构能力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委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您委提出“提高薪酬待遇”的建议。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其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均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年度业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中省每年下达市县区疾控机构艾滋病、结核病、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专项工作经费我局均按要求及时足额拨付县区和项目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县区财政配套全部配套到位。2018年,我市本着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确保平稳的原则,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同时,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在上年度基础上每人年平均增加1.2万元,由单位实施分配,逐步提高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 提高薪酬待遇,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要有相关的政策支持。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分配制度机制创新,做好财力保障工作,稳步提高收入水平。 对于您委提出“切实加强实验室建设”的建议。近年来,我局依据中省有关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和业务工作经费保障的相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疾控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积极筹措资金,重点支持疾控中心能力提升,完成了市疾控中心办公大楼的建设和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更新,目前市疾控中心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检测能力已达到国家有关地市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标准要求的85%以上,检测能力位居全省前列。市疾控中心开展的病媒生物防治、放射卫生检测、学校卫生检测所需经费也予以全额保障和支持。此外,市财政从中央下达我市本级的抗疫特别国债中安排1200万元,用于市疾控中心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市财政及时筹措400余万元资金为其紧急购置检验相关设备,新冠病毒核酸试剂及检测费用,确保了疾病防控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10县区疾控机构中石泉、岚皋、镇坪、白河4县新建办公楼,汉阴、宁陕2县办公楼改扩建工程均完工并投入使用,汉滨区办公楼迁建工作正在组织实施,10县区疾控中心实验室省级专项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其中石泉、平利、旬阳、白河四县疾控中心实验室通过资质认定。在各级财政的共同支持下,全市疾控机构的配置得到显著改善,实验室能力持续提升。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的看到我市在疾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如您所提到的广大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快速增加与疾控机构现状之间的差距,也看到我市疾控机构在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疾病防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保障力度。紧盯国家宏观政策,找准切入点,加强汇报对接,争取更多的中省项目资金支持。 再次感谢您委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委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