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在安康市财政局召开的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审定通过了由安康市公共资产经办处牵头起草的《安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全面向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管理进一步迈进。也为打造资产管理“安康模式”,实现公共资产管理工作由行政命令向制度规范转变,更好地将制度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提供了又一个制度保障。
会上,公共资产经办处处长杨政成汇报了办法制定过程、依据和主要内容,局分管领导副局长尹正涛就办法制定的意义和目标等方面作了补充。局长石昌林强调,本办法的制定出台是落实“全省创一流·全国有影响”的资产管理“安康模式”创建目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办法》充分运用到资产管理工作中去,为“安康模式”通过省财政厅向全国推广打下坚实基础,也为安康资产管理工作创新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