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副镇长为组长、财政所、项目办、产业办、农业办及各村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资产清查小组,全面清理核实村集体资产情况。
二、严格工作程序: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各村以自查为主,将会计账作为依据,全面进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详细登记资产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清理登记的资产由村监委会、村民理财小组、村民代表逐笔进行核实并在村集体经济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对清理的资产进行确认;确认结果由村集体经济负责人、报账员、村监委会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城关镇政府。
三、建立健全机制:修订完善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办法、建立村集体经济资产台账,明确资产权属,确定资产责任人;要求各村定期汇报工作进度、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通报各村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通过本次清查摸底,不仅加强了对各村集体经济资产的管理,更有效促进了村集体经济管理新机制的建立,也为以后壮大集体经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