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坪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力破解“筹钱、投钱、生钱、管钱”四个核心问题,稳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全县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形成强力支撑,2017年以来,全县村集体经济从“三个零”达到“全覆盖”,从“全覆盖”稳步走向做大做强。
一、抓统筹,资金投入实现“四整合”。2017年以前,镇坪的村集体经济处于“三零”状态:资金积累为零,固定收入为零,实体经济组织为零。面对村级集体经济虚弱状况,首要问题是“筹钱”。围绕钱从何处来,一是整合上级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中省市县财政投入引领撬动作用,通过省市集体经济项目落实专项扶持资金和发改、国土、农业、旅游等部门整合投入项目拨改投整合资金、水电扶贫等专项资金。二是整合盘活村集体的闲置资源。以产权评估等方式,激活“资源、资产、资金”三要素,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实现5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自筹资金和股金 。三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按照“将涉农资金整合后的产业扶贫资金的60%用于支持村级发展集体经济”的要求,加大不同渠道、不同部门资金分配环节的整合力度,尽可能地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相结合,发挥财政资金的集聚效应,实现全县58个村财政资金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全覆盖。四是整合吸纳社会资本资金。通过“三变”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进行项目合作,吸纳股民、村民入股合作。
二、抓投向,资金使用做到四精准。一是投入程序精准。制定《镇坪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镇坪县村级集体经济风险防范管理办法》,集体经济的合作投资、合作项目、合作主体全部进行风险评估、司法公证。二是投入企业精准。坚持合作企业不诚信的不投,合作项目不合法的不投,带贫益贫效果不好的不投,全县累计确定村级集体经济合作企业累计78 个,合作项目 43 个,全部实现稳定分红,项目分红收益平均达到12 %。三是投入产业选择精准。立足村情资源和市场需求,合理定位,全面落实一村一企、一企一策的发展战略,采取村集体经济自主经营方式,发展产业项目22个村;通过龙头企业合作,发展“投资合作型”产业项目14个村、“资源开发型”合作项目7个村、“资产经营型”合作项目11个村、“产业带动型”合作项目2个村、“服务创收型”合作项目2个村。四是投入额度精准。坚持量力而行、杠杆撬动,做到集体经济的投资额度与项目实际规模、合作对象投资规模、经营预期效益相适宜。
三是抓带动,资金效益实现四结合。一是与脱贫攻坚结合。制定《镇坪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规划》、《镇坪县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细则》,集体经济创造的收益分红全面覆盖贫困人口;集体经济创造的就业岗位,优选安排贫困对象;集体经济支持的公益岗位,优先安排特困人口就业。二是与基层党建结合。全省率先实现村支书、村主任、村股份合作社主任一肩挑,全面赋权基层组织对集体经济的领导管理职能,基层组织在农村的经济话语权显著提升,村干部有了“手中有粮、心里不慌”的做事底气,村级基层组织解决一些政策延伸不到的群众困难,也具备了更好的物质条件。三是与新民风建设相结合。集体经济创造的劳务岗位与新民风的“红黑榜”相关联,集体经济分红与村规民约的道德约束相挂钩,农村的营商环境、村民的公德意识实现了集体性的提升发展。四是与乡村振兴结合。集体经济项目加快“产业兴旺”,集体经济收益有效促进“生态宜居”,集体经济挂钩村规民约不断改善“乡风文明”,集体经济让基层有钱办事切实加强“治理有效”,集体经济配股分红更加促进了“生活富裕”的共同目标。
四是抓规范,资金监管体现四加强。一是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全流程的人员监管。抓领导,从顶层入手建立“县长+局长+镇长+村主任”责任体系,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抓基层,每年组织培训3次以上,累计培训县镇村业务人员 1600人次。抓经费,每年安排集体经济管理费每村2万元。二是加强资金收益分配的监管。脱贫攻坚期间收益全部用于贫困户分红,脱贫后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实现“4321”机制,即40%作为股民分红,30%用于公益事业,20%用于集体经济股本金提成,10%用于扶助特困群众、资助贫困学生。三是加强投资形成资产的监管。县、镇、村实行每月报表统计、每季度核查管理。全部资产建立电子档案目录,实现信息化管理。四是加强资本融资的监管。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实行一季度一公开、一年度一审计,资本融资事项单独接受县、镇监管和村民民主监督,突出强化融资管理的决策监督、运行监督和收益监督,对防控集体经济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