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自2019年整县脱贫摘帽以来,县财政局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继续强力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确保群众稳定脱贫和增收。
围绕脱贫攻坚目标,认真履行财政保障职责,强化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整合工作深入推进;修改完善《白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明确“负面清单”及整合资金支持新政策;按实质性整合要求,从加强项目库管理入手,部门及各镇上下联动,反复审核,合理编制《白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确保项目精准使用,产业占比达60%以上;优化整合资金拨付流程,实行整合资金台账管理,强化整合资金拨付和监督;着力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建立“领导分片、股室联镇(部门)”的资金管理联系制度,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将资金监管贯穿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确保资金安全;聘请专业机构老师指导,对整合资金实行绩效目标“设定-审核-批复-监控-评价-应用”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据统计,试点开展以来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2788.63万元,已全部完成报账支出。2020年截止7月底,已整合资金32027.64万元,实际支出25206.12万元,支出率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