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青、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孙琳带领执法检查组,利用三天时间走进安康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一行在安期间深入安康美术馆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孝芳、市文旅广电局局长杨海波陪同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孙琳带领检查组一行先后参观了美术馆一楼、二楼展厅。通过实地查看、随机交流等形式对安康美术馆“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政府保障职责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听取了安文投公司总经理冯亚龙、美术馆艺术总监章长青对安康美术馆情况的介绍。
当了解到安康美术馆积极实行夜间开馆,日参观人数超过2000人次时,检查组认为,这是贯彻《保障法》,保证城乡群众享受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具体措施。同时提出,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使其充分发挥作用,为进一步繁荣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做好有力保障。安康美术馆采用的是企业主体管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运营方式,要求运营主体在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市场化运营,增加公共文化服务的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