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镇坪县财政局通过“四强化”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为构建“预算编制有评审,预算执行有跟踪,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新体制筑牢基础。
一是强化前置约束,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当前预算管理的要求,加大年初预算编制准确性的评分比重;新增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开展情况指标,反映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对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的时间、次数、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细化评分要求,要求相关指标细化分设。
二是强化培训工作,提高财政业务工作水平。组织全县一级预算单位及年度预算中县本级专项资金较高的二级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经办人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并邀请绩效管理专家及专业人才授课,对预算绩效管理概念、绩效财政建设、绩效目标管理以及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必要性等做了详细的讲解,有效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坚持推行阳光预算绩效。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同步公开绩效目标,内容涵盖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资金信息、项目绩效目标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强化结果应用,推动预算绩效评价反馈。高度重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其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审核和政策建议的重要参考。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对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并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判,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单位,督促其改进管理,完善制度,提高执行效率。对整改不落实或不到位的,根据情况建议调整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通过树立结果应用导向,使绩效评价不流于形式,构建起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互相借力的良性循环,倒逼财政资金使用高效、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