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县区财政部门和市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下,截止6月30日,我市已顺利完成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统计报送工作。
为做好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后,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核定工作,各部门以本次核查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陕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陕办发〔2019〕16 号)相关规定,清查执法执勤车辆和特种专业技术车辆使用情况,完善车辆在册登记信息,如实填报,为下一步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车辆配备、处置、运行费用核算工作提供了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