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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财政:“三强化”夯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

发布时间:2020-05-12 09:30 作者:汪梅

为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大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规范管理程序、夯实管理责任。

一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主体管理职责以及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要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纳入目标任务及考核范畴,落实主体责任,树立起行政单位负责人对财务工作和内部控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专管员具体管理职责。行政事业单位应强化对资产管理的责任担当意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近期,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国有资产专管员和定期检查制的通知》,设置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各部门联动,落实到岗到人,明确责任,动态管理,出了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建立健全资产日常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融合,为履行单位具体管理职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强化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今年以来,镇坪县财政局通过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标准;联合审计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检查、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国有资产专项巡视,加大了对国有资产的检查监督力度;建立了资产共享共用与资产绩效、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为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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