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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财政“六抓六促”做实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

发布时间:2020-04-24 09:45 作者:储成斌 马银鹏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为加强资金筹集、使用、监管,紫阳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资金投入、监管、绩效和问题整改,采取六项强有力措施,确保抓实抓细财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

抓资金筹集,促保障有力。一是加大本级投入。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切实加大扶贫投入,重点保障全县剩余19893836人贫困人口脱贫“清零”、“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补短和“三年行动”任务扫尾,确保全面完成脱贫任务。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严格对标中省关于涉农资金整合要求,坚持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 “应整尽整”,确保强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三是加大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力度。坚持把争取中省市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作为加大扶贫投入的头等大事,主动作为,联动部门,加大向上汇报力度,力争获得更多扶贫项目资金向我县倾斜,并统筹新增债券和苏陕扶贫协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

抓资金监管,促管理规范。一是加强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执行355规定,限时拨付扶贫资金,并定期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指导用款单位按政策规定进一步优化和简化报账流程,切实加快资金报账和实际支出进度,杜绝资金“趴窝”“挪窝”。二是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扶贫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现资金监管前移。扶贫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实行实时全过程监管。严格审核资金支付资料,按规定加快资金支付。借助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和“三级两账”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系统平台在扶贫资金监管中动态、实时监控的重要作用。夯实扶贫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程序和监管办法实行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扶贫项目资金“两个一律”公开公示制度,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实地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抽查、暗访,及时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弱项,限期落实整改。积极配合审计全覆盖工作,全面提高资金监管水平。四是持续做实做好问题整改。成立涉财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对整改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制定对应整改措施,实行问题整改“三单制”和销号管理,按照时限实现一项一项整改清零和对账销号。

抓绩效考核,促效益提升。建立全口径扶贫领域资金绩效管理和考核机制,用绩效管理统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配合相关部门抓好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精准性。健全完善带贫益贫联结机制,突出带贫益贫。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用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凡申请使用扶贫资金,必须同步设置填报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审核后随同资金指标下达到单位,项目完成后及时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从绩效目标申报、自评、审核、评价等环节加强绩效管理和监控,并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审。对于实际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的,及时提出予以纠正;对于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收回或暂缓拨付。围绕考核争A级目标,将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情况纳入年度脱贫攻坚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实行“季度考核通报、年终总评考核”的工作机制,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抓资产管护,促成果巩固。把扶贫资产的管理维护列入扶贫工作重中之重,抓实扶贫资产的清查摸底、产权界定、确权登记和资产管护。监督指导各镇、县级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相应的扶贫资产管护办法和制度,夯实管护主体和责任,规范资产管护、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明确项目后续运行管护机制,筹措资金落实管护费用,加强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和安全与完整。

抓风险防控,促资金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全面梳理排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的风险点,重点加强政策落实、资金安全、资金绩效、作风纪律、金融扶贫资金偿还、信访舆情方面的风险防控和防范,有效防范化解扶贫资金风险

    抓巡回指导,促水平提高。成立财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指导组,分6个组,抽调18名干部,对全县17个镇和21个县级主管部门开展巡回指导。以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为主线,指导各镇、各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排查工作,督促加快扶贫资金支付进度和扶贫资金“三级两账”落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指导做好扶贫资产清查工作,落实资产管护责任;以“三排查三清零”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为重点,指导做好问题整改,规范完善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防范化解扶贫资金风险,切实提升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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