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坪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从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入手,按照“适度举债、讲求效益”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原则,确保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发挥政府性债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是深化改革财权事权划分体制,强化债务主体责任意识。高度重视隐性债务的风险转化问题,增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同时强化债务主体责任意识,逐步改变以前财政大包大揽的局面,强化项目主体支出责任,切实践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公共财政支出理念,加快完成融资平台转型,在县镇两级政府、财政与县直部门、财政与融资平台之间建立有效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二是严格制度管理约束部门行为,充分发挥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市场机制。按照《陕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细化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同时落实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使政府债务资金操作有法可依。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改变政府主导和直接提供基础设施的现有身份,充分利用基础设施投融资的盈利空间,发挥市场在资源要素配置的功能。一方面,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带动作用和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优势,依法合规推进专项债券支持的重大项目建设;另一方面,增强地方政府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意识,积极鼓励地方政府对债务的主动长效管理,努力做到债务信息管理的透明化,限制政府性债务规模的增长速度。
三是注重债务动态管理,提升债务风险管控措施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建立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债务资金用款情况和来源情况及债务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偿还情况,通过分析债务负担率、偿债率、债务率等指标,逐步建立动态债务监控机制,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