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体育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安财教〔2020〕11号),要求各县(区)财政和教育部门立足职责,全面谋划和保障好新学期学校疫情防控经费。
一、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统筹安排上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
省财政厅已提前下达各类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为保障好学校防控能力和学校正常运转,市财政局根据市县疫情情况及学校防控需求,落实下达转移支付资金49967万元。其中:学前教育发展资金556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补助部分)30484万元、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公用经费5803万元,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4010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4110万元,用于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支出。同时对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以及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足额落实保障资金,帮助他们顺利渡过难关。并加大对汉滨区、紫阳县、旬阳县、白河县等疫情重点地区的支持。
二、优化管理服务职能,提高防疫期资金拨付及绩效研判。
市财政局利用“财政云”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流程,改进服务方式,避免接触人群交叉感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分析研判延期开学学生入学、学生资助、教师教学等疫情下工作的影响,及时制定方案,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跟踪经费保障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市财政局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支持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