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专题专栏 > 阳光财政 > 正文内容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2021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服务场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2 11:27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党政机关会议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陕财办行〔201951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我市2020-2021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进行了公开招标,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结合市级会议费定额标准,经专家评审确定了5家会议定点场所,加上以前年度续签的9家会议定点场所,共确认14家宾馆为2020-2021年度会议定点服务场所。 
   
按照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市级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会,在本单位内部会议室、招待所、培训中心等场所举办外,其他会议应当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的会议场所召开。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的确定,对加强市级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政法科张亮)


         附件: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2021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服务场所的通知.pdf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