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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五举措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

发布时间:2019-11-28 17:06 作者:

岚皋县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多措并举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努力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主动介入,注重参与扶贫项目评审。严格参与和督导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计划、资金来源、实施内容、投入概算、建设主体等内容进行评审,特别是对有扶贫产业和补贴类资金的计划、受益对象及补助金额、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工程结算等情况做到重点评审和抽样评审相结合,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以突出扶贫资金带贫益贫效果,从而杜绝被动买单。

二是夯实责任,动态监控扶贫资金支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责任走的原则,夯实各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花钱办事的主体责任,保证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质量。县脱贫办建立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公开、每月更新、动态管理,做到了全县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一目了然。有效杜绝“以拨代支”现象,防止资金大量沉淀镇、村,形成资金“挪窝”“趴窝”现象。

三是建立台账,确保资金往来脉络清晰。根据资金的来源,建立要素齐备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台账涉及县级财政、县级部门、镇办及村四级,将政府主导的涉农整合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行业专项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苏陕协作资金、社会扶贫资金全部纳入监管盘子,做到“一个池子管水、一套台账监管”。同时,将配建的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启动建设,再到竣工验收,同步纳入监管范围,实行相互印证。

四是科学管理,积极推行绩效评价制度。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把数据采集、量化考评与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尺,将预算指标与资金一同下达,通过自上而下分解预算指标,自下而上绩效自评和邀请第三方抽评的方式,动态监管每一笔资金使用状况,促进财政扶贫资金发挥效益。

五是阳光运行,信息实现全方位公开。依托脱贫攻坚‘三级两账’项目资金监管系统”平台,设立“项目资金监管公开公示平台”查询窗口, 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可实时查询最新政策,项目资金批复、公示,以及惠民资金补贴到户等动态信息,保证了账内清楚、账外明白,较好实现了扶贫项目资金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同步提升。(候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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