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有资产管护责任、合理配置、有效利用、明晰产权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促进脱贫攻坚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自2014年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实施以来,紫阳县按照县、镇、村“三级确权、三级管理”模式,积极探索,严格“六好”举措,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资产的管护,巩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提升资产管理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质保值。
盘“好”资产家底。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资产登记管理工作,成立公共资产清理清查小组,按照分口登记、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根据服务类别,对财政专款、上级补助及调拨、社会捐赠和财政补助等各类脱贫攻坚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及公共资产,开展清查、集中统计,划分资产类别登记造册,建立资产管理档案,统一上报纳入资产管理部门集中监管。
抓“好”资产确权。根据相关资产管理办法及归口管理的要求,对脱贫攻坚形成的办公类资产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公有资产实行县级统管、财政(公产)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并收集资产信息及报告、镇政府分类建立台账、村级使用维护的管理体制;凡县级部门实施移交的资产和各镇政府购建的资产,确定为镇政府管护;需县级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的,确定为部门管护,资产性质均为国有。
做“好”资产移交。严格资产移交程序,对单位购建的用于脱贫攻坚的所有国有资产按两种方式处理。部门之间的资产,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实施移交;部门对镇、村的资产,按照“分级登记、管护”的原则,一律以“公函+移交清册”的形式分镇移交,并附设计图纸、相关证件、证照等,各镇履行资产登记、管护责任,同时村委会负责资产日常使用和维护,建立村级资产台账,及时更新并上报镇政府。
建“好”资产台账。按照类别进行归口,逐一将资产品名、存放地点、取得时间、规格、数量、价值、来源等进行全面登记,建立详实的资产台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县、镇和村级公路、桥梁全部由交通部门登记并承担资产行业监管责任,同时分级落实公路养护责任;镇村管辖范围内的除学校外的教育体育设施、安置点“交钥匙”住房、敬老院及养老院设施、人饮工程、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及社区工厂相关资产、村活动室(社区)由镇负责登记、管护。各镇所有学校内的教育体育设施和村卫生室分别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所在镇中心学校和镇卫生院登记、管护。
建“好”长效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村级公共资产清查及规范管理的通知》《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公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做好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形成的国有资产移交及落实使用管理责任的通知》《脱贫攻坚交通项目资产移交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期间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资产明确权属以及落实好管护责任的通知》及《农村供水工程“量化赋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管理办法,做到以制度落实促规范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履“好”管护责任。按照“权属确定给谁,由谁负责管护”的原则,对每一处资产签订使用管理责任书,由各归口单位将公共资产的登记及使用情况实时监管、及时更新,使用单位负责资产的维护维修,不得擅自转作他用,更不能出租、出借、处置、抵押。一旦发现有损害公共资产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损失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升维护公益设施的自觉性,建立群众管护队伍,组织、指导和参与公益设施管护,落实受益群众日常管护责任,确保资产有人管、管到位,公共资产运行安全,使用合理,真正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唐安华 吕瑰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