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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安康”建设工作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9-11-01 10:03 作者:
编号 358 办理部门 行政政法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安康”建设工作的提案
正文        在信息时代,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是提升国家信息化治理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加快“智慧安康”建设,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改善民生福祉、提升生活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在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8年我市正式启动政务共享信息系统建设,5月市国资委将大数据和“智慧安康”建设实施主体交由安康城投,随后安康城投公司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领导班子,出资2000万注册成立了安康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通过社会招聘,引进大数据人才,聘请计算机博士生导师组成专家顾问团队,先后与阿里巴巴、陕西大数据集团、中国移动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洽谈,寻求优秀的合作伙伴。但与其他兄弟省市相比,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起步较晚,智慧城市建设尚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政务信息化项目缺乏统筹规划。由于不同单位均有信息系统项目审批权,导致形成大量的“数据烟囱”和“信息孤岛”,存在信息系统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重复采集、数据来源多、标准不统一、缺乏统一开发利用等问题,且整合治理成本偏高,难以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在利民惠民、支撑政府决策的作用,成为我市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短板。
      (二)工作体制机制尚不顺畅。“智慧安康”建设是一项体系化、持续化的系统工程,高度统一的指挥领导机构是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稳定运行和长效发展的有力保证,当前我市在项目推进中虽有一些成效,但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时仍存有沟通不顺畅、工作任务分工不明确等问题。
       (三)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有待完善。“智慧安康”建设涉及一系列信息化规范标准、流程分工、制度保障等问题,目前全市尚未形成统一有效的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大数据地方法规建设亟待加强,以解决政府部门不敢共享、不愿共享的问题。
       (四)缺乏统一的市级大数据中心。一是电子政务网络负载沉重。我市电子政务外网自2002年建成投入使用,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大部分网络设备已运行16年,设备已严重老化,网络随时有大面积瘫痪风险,已不能满足信息化需求增长的需要;二是信息化需求日益增大且迫切。首先市级各部门对信息化需求迫切(如市政府第三十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就一次性研究了16个信息化项目)。其次我市企业信息化上云需求迫切(如2018年5月23日,我市2018-2020“企业上云”行动启动会上,市工信局指出,近两年新增上云企业2000家,催生基于云平台定制化应用的新业态企业100家,企业上云标杆企业30家)。我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具有广泛的运营前景,也是市政务部门和企业迫切的信息化建设需要,是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最核心的基础工程。
       为加快“智慧安康”建设工作进度,我建议: 
       一是完善“智慧安康”建设工作管理机制。目前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挂牌成立陕西省政务数据服务局,并内设大数据管理处、大数据资源处、大数据产业处,我市委网信办,电子政务办,工信局三个部门均有相关职能,建议明确现有机构大数据和“智慧安康”项目审批职责,统筹协调全市大数据发展,大数据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制定、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应用推广,确保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顺畅。
       二是统一大数据项目归口和运营机制。建议出台《安康市信息化项目建设审批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信息化工作原则予以固化,完善机构职能的归口管理,明确大数据和“智慧安康”的项目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归口安康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建立“统一管理、统筹协调”的信息化发展机制。《办法》需明确全市信息化工作建设主导和监管单位,具有信息化和大数据项目审批权和专项资金的监管权。
       三是出台《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按照服务对象的区别,政府部门业务数据可分为三类,即政府对政府(G2G)、政府对企业(G2B)和政府对民众(G2C)。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加快构建大数据标准体系,加强不同业务部门间数据标准体系的对接互联,构建标准统一的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和技术标准。
       四是建设市级大数据中心项目。依托安康大数据公司,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全面提升全市的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的品质。建议采取企业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资金问题,优先建设最核心的市级大数据中心项目,为“智慧安康”和大数据产业生态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依托市级大数据中心,汇集全市政务、民生数据,有效与省级大数据中心互联,促进市、省信息和服务全面提升。
       五是设立“智慧安康”和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为吸引大数据龙头企业落地和促进大数据双创企业孵化,建议设立大数据发展基金,市财政可引导出资,由相关大数据产业企业完成基金补充和设立。建议市财政按照最小化系统原则,在大数据和“智慧安康”建设中,优先推进最核心的项目,并给与专项财政资金支持。
       六是落实“智慧安康”建设资金保障。“智慧安康”项目建设工程量大,持续时间长,耗资巨大,安康城投公司拟通过企业合作模式,利用市场化融资方式,积极引入国内领先的互联网企业共同出资进行项目建设,以解决项目在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难题。但是仍迫切需要市财政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落实专项资金用于该项目建设。
回复 柯玉富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安康市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安康”建设工作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并在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单位数据资源没有整合共享,只能解决局部问题,不能有效应对当前社会治理和群众需求所面临的新挑战。由于缺乏统筹规划,重复建设问题非常突出,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信息化项目投资效益发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实施“智慧城市”配套项目。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发〔2019〕2号)也明确要求加快我市推进“中国建行援建 安康智慧治理”项目建设速度。5月13日,市委常委、副市长邱纪成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安康大数据运营公司管理体制调整优化、重组和智慧治理指挥中心建设问题,会议同意调整安康大数据运营公司管理体制,并引入建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中国建行援建 安康智慧治理”服务平台运维保障和后续支撑服务由安康大数据运营公司负责,会议要求由安康城投按照方案立即启动智慧治理智慧中心建设改造。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2019年1月29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修订市信息平台建设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安政办函〔2019〕29号),对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市直各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核批准等做了明确要求,2019年我市财政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财政收支形势十分严峻,“民生保障”“脱贫攻坚”“隐形债务化解”等资金支出任务非常艰巨,众多支出需求尤其是刚性需求带来的支出压力是近年来所没有的。“智慧安康”项目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巨大,在目前市级财力十分有限情况下,设立“智慧安康”和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以及落实“智慧安康”建设资金仅仅依靠地方财政难以完成,需要积极向上争取和利用市场化融资方式逐步落实解决,目前仅对“中国建行援建·安康智慧治理”服务平台建设安排了部分资金。随着“智慧安康”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大“智慧安康”建设资金的投入并积极争取中省相关资金,进一步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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