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88 | 办理部门 | 农业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标题 | 关于解决基层法院经费保障等问题的建议 | ||||
正文 |
2018
年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基层法院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经费保障的问题。财物统管由县到省到再到市管的过渡,基层法院资金保障水平同比往年呈下降趋势,仅公用经费部分就比往年降低了约30%。与此同时,年度计划实施的司法救助、人民陪审、调解员培训、基础设施维修等需求也因市财政财力紧张无法列入预算导致项目无法全部实施,基层法院资金保障水平同比往年呈下降趋势。二是人员不足的困难。石泉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63
名,实有政法人员53 人,人员配备不足缺编严重。一线办案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以60 后居多,审判执行工作压力较大,人员年龄结构断层严重。2016 至2017
年先后两次共遴选员额法官21 名,审判辅助力量不足无法实现司改要求的1:1:1 配置要求。目前缺编严重,聘任制书记员目前只有6
名,已经无法保障审判工作正常开展,急需配齐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三是基层基础薄弱问题。地方财力有限,基层法院面临审判场所有限、业务功能用房紧张、人民法庭建设、房屋维修等需求,统管后无法得到保障。因地方财力紧张,上级法院安排的档案数字化、执行指挥系统升级等项目,县法院无法获得项目资金支持,影响项目实施。统管期间事业编人员工资待遇发放、绩效考核奖发放等问题也因地方财力有限无法全部得到解决。 为此建议:一是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财政做好衔接,确保司法体制改革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及时地贯彻落实。二是建议对员额法官采取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增补员额法官,防止人员离职、申请退出等原因造成工作断档。三是建议及时出台政策,根据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和现有人数,及时增补审判辅助人员、聘任制书记员及司法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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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刘世元代表: 您好!您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解决基层法院经费保障等问题的建议》我单位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8年我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市县法检部门从2018年1月1日起人财物由省级统管,8月1日后划归市级统管(人员由省级统管,财、物由市级统管)。法检部门在一个年度内发生了2次体制管理变化,在上下交替管理的情况下,为确保法检部门个人待遇和经费保障及时到位,保证法检部门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市财政按要求给予了经费保障。 目前市级财政对统管的全市基层法院的公用经费标准保障水平为每人每年2万元,有的县区法院公用经费标准已达到每人每年2.5万元,远远高于同级其他党政机关部门的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市级党政机关部门公用经费为每人每年1.4万元)。据统计2018年全市共安排法院系统中省政法专项资金3557万元,2019年上半年已安排全市法院系统中省政法专项资金2834万元。安排的专项资金是用于办案业务及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有效的保证了法院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大对法院系统资金的投入并积极争取中省相关资金,进一步做好法院系统经费保障工作。 对于基层法院人员不足问题,鉴于法院系统的人员编制由省上管理,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法院部门向省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