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25 | 办理部门 | 经建科 农业科 | 处理状态 | 已办 |
标题 | 关于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支撑体系的建议 | ||||
正文 |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去年以来,中省市先后出台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中省先后就该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强调。 我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以来,由住建部门牵头,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今年,随着机构改革开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安排,各级均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交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该项工作意义重大,事关乡村振兴开门红,且量大面广、任务繁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逐步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撑体系,现提出如下三点建议: 一、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财政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涉及农村垃圾处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各方面。但是中省专项资金支持较少,资金缺口较大。建议市财政局将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机制,设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示范村创建等工作。 二、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考核。各县区是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主体责任。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加强对县级工作的指导。建议市考核办对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观摩、一年一考核,考核结果与省市将补资金直接挂钩,对年度考核中排名靠后的,在全市通报批评。 三、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发动。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密集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教育引导,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开展“最美乡村”、“美丽庭院”等评选表彰活动,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要求,激发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凝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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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刘瑞红代表: 您好!您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支撑体系的建设》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财政投入。您提出的建议很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不仅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需要。2018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种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2018年,市本级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逐年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资金的投入力度,一是每年预算安排农村连片整治资金20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500万元;二是市本级从生态转补资金中落实855万元,用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经统计,2018年中、省、市共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4.15亿元,比2017年增加15.52亿元,其中:农村环境整治资金7100万元,较上年增长14.52%,农村饮水巩固提升3076万元,较上年增长35.51%,农村电网升级改造566万元,较上年增长100%。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从以下方面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是立足自身职能,夯实工作责任,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积极筹措,统筹安排,逐年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我们也会紧盯政策,加大向上争取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的投入力度,通过整合中、省、市、县涉农资金,尽量向重点镇和示范村集中,集中统一使用,发挥资金和项目的最佳效应,积极建立政府投入、集体和农民自筹、社会各方力量支持的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有效机制。二是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积极落实和督促县区从每年生态转补资金中落实不低于30%,专项用于“两场(厂)”建设和运营。三是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治理污染,动员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探索垃圾处理物业化管理,推进人员管理社区化,积极为农村卫生设施及垃圾处理找出路,通过探索财政补助、市场化运作、村民自建自管的治理方式,促进农村环境污染得到及时治理。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考核和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发动。这两项工作一旦开展,我们也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和宣传工作。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