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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县级医院设备更新资金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9-10-30 15:28 作者:
编号 288 办理部门 社保科 处理状态 已办
标题 关于保障县级医院设备更新资金的提案
正文        案由: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健康扶贫任务非常重,我市各县均提出了90%的病人在县域内诊治的目标;故此县级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必须大幅提升,我认为要真正实现这个目标,在三级医院加强医联体人才支持的基础上,县级公立医院必须及时更新完善医院的医疗设备,才能正真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确保90%的病人在县域内诊治。
       建议:
       1.由当地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承担县级公立医院50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设备更新换代的任务,小型设备由医院自行购置。
       2.市县级卫健主管部门将医改资金的90%以上用于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切实改善县级公立医院设备紧缺而镇卫生院设备闲置的现状。县级公立医院要充分利用医联体和对口支援项目的优势人力资源,确保设备高效率使用,医务人员做到合理检查,发挥设备的最大效益,改善群众就医条件。

回复 刘金娟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安康市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障县级医院设备更新资金的提案》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高度重视下,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是空前的,各级财政对公立医疗机构在基本建设、设备配置、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方逐年加大支持力度,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我市医疗卫生财政总支出36.59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1.45,较上年增长19.73%,净增6.03亿元。各级医疗机构财政支出达6.72亿元,并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重点保障。
       1、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对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由财政全额补助。
       2、基层医疗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内聘用人员)、县级妇幼保健医院和中医院编制内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保障,县级综合医院按70%的比例纳入财政预算,据了解大部分县已经全面落实了此项规定。部分县区还将津补贴按一定比例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3、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公立医院医院发展改革需要。目前中省财政每年安排县区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资金4700万元(主要依据县区公立医院服务规模补助分别435万元和51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和人才培训。据了解各县区财政能根据本县财力保障能力和公立医院收支情况,在充分体现医院的公益性质的原则下,安排必要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以及承担的紧急救治、抢险救灾等公共卫生方面的专项资金。
       4、将公立医院历史债务统一打包,由财政逐年偿还。
       综上所述,近年来是我市医疗卫生发展的黄金期,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您提出的“由当地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承担县级公立医院50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设备更新换代的任务”的建议,县级公立医院是县级人民政府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县级财政承担义不容辞的投资责任,县级公立医院需要建设和购买设备的,县级医院需要向县级人民政府(或授权的主管部门)提出建设计划和购买申请,建设计划和设备购买申请经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依据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的保障能力提出建议意见,由县级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您提出的第二条建议:“市县级卫健主管部门将医改资金的90%以上用于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切实改善县级公立医院设备紧缺而镇卫生院设备闲置的现状。”每年医改项目是根据中省医改的工作的整体规划实施的,医改工作涉及医疗、医药、医保的方方面面,项目资金不只是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还包含有公共卫生领域、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都是按照中省医改工作的整体部署来逐项推进的,资金是跟着项目走,因此医改资金90%用于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据医改政策设定情况在目前还无法达到。
       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积极和有关部门一道认真研究,并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逐步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理解和支持,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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