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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8-06 09:30 作者:

 为积极响应市文明委在全市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提升机关干部文明交通意识,根据《安康市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工作目标任务和《安康市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市财政局机关内通过宣传教育、典型示范、曝光惩戒等措施,教育引导驾驶员和机关干部切实增强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崇尚礼让,追求和谐,形成人人争做文明干部、文明市民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干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开车不闯不抢红灯、礼让行人,步行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使“车让人·人守规”成为广大干部的自觉行动,成为驾驶员和干部的文明习惯,成为干部的基本文明素养,使财政系统干部整体文明形象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机关干部大会、道德讲堂、LED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群、QQ群等多种载体,全方位宣传“车让人·人守规”意义,努力在机关营造“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车辆管理。加强对机关公务车辆、私家车、电动车和摩托车的管理,杜绝无证或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上路行驶严格遵守交规,自觉做到驾驶车辆斑马线前减速、礼让行人,不违法停车、违法变道,不驾驶非机动车逆行、不闯红灯。要求干部职工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文明交通行动,做广大市民群众的榜样。

(三)开展志愿活动。加强与社区联系,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联建社区开展“车让人·人守规” 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宣传和志愿活动,提升社区居民文明水平。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局创建办、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局属单位综合科科长为成员的 “车让人·人守规” 文明交通实践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创建办,具体负责交通文明实践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严肃责任追究。干部违反“车让人·人守规” 文明交通规则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局“车让人·人守规” 文明交通实践行动领导小组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全局通报;严重违规被查处并被公安交管部门抄告单位,计入单位诚信档案,影响单位精神文明考核的,所在科室和个人当年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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