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政府采购 > 采购目录 > 正文内容

采购中心:再添新活力 干出新气象

发布时间:2018-05-21 15:46 作者:

515日,市采购管理中心主任雷启平主持召开采购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述职考核会议,中心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安排,5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结合试用期工作内容和个人表现,分别从政治思想、学习认知、实践操作和个人工作规划等方面做述职总结。经中心全体干部逐一点评,一致同意按期转正。

两个多月以来,5名工作人员对待工作踏实勤奋、积极进取、团结向上,大家一致认为,他们的到来为采购中心带来三方面变化:第一,对于他们自身来讲,两个多月的试用期,从对政府集采工作的不懂、不会,到现在能迅速进入工作角色,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工作,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实现了自身的突破;第二,对于采购中心工作氛围来讲,新鲜力量的注入,使采购中心的整体面貌更富朝气和活力,团体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第三,对于中心业务工作来讲,新增力量提高了采购中心的工作效率。截至目前,采购中心共完成政府集采项目38个,采购金额累计达36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倍以上,采购中心整体的服务水平也得到了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一致好评。

会议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强学习,扩大知识面,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把政府集采工作做细、做精;二是要准确把握政府集采工作政策,推动政府集采工作合规划发展;三是要规范操作,程序合法、依规办事;四是要严守工作纪律,牢记工作要求,秉承政采办事原则,守住底线;五是继续发扬团队协作精神,相互配合,相互学习。

最后,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保密工作的通知》。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保密法》,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结合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特点,强化保密意识,严格依法保密供应商报名信息,合规保存档案资料,履行档案查阅程序,专人负责保管单位印章,规范使用单位计算机网络和工作群,做到保密事项责任明确、人人尽责。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