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安康市财政局 > 安康市财政局 > 预算管理 > 正文内容

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5-11-05 08:33 作者:

为了规范、科学和准确地编制市级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特制定《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一、预算编制原则

(1)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规为依据。

(2)必须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基础。

(3)必须以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准则。

(4)必须遵循完整性原则。各部门、单位的预算必须包括单位的全部财务收支,不得遗漏。

(5)必须遵循真实性原则。各部门、单位的预算收支项目的数字必须依据充分确定的资料,按批准部门认可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计算得来,不允许估算。

(6)统一性原则。预算编制必须按照统一的预算科目和规定的收支标准、程序进行计算编制。

(7)年度性原则。要求各部门、单位的预算必须按财政年度进行编制。

(8)讲政治的原则。各部门、单位的预算要体现强烈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部门预算编制方法

规范管理全面实行以主管部门为主体的部门预算,进一步夯实主管部门的财务主体责任,统一主管部门的行政和财务管辖权。本级部门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一)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部门、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投资分红收入、利息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其他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反映由财政部门预算内拨款(补助)形成的部门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反映财政负担的人员经费、标准公务费、标准会议费;财政负担的差补经费。

2、部门单位结合近几年收入情况和政策等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出每年各项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数。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要按照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中收入种类编制到具体项目。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文件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应按各项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逐项编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房租收入等)要全面填报,做到不缺项、少项。按规定应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按照罚缴分离的要求由代收机构代缴入库,不得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各项支出。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部门支出预算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中有定额标准的项目一律按照定额标准计算核定,无定额标准的其他支出需求,要提供有关文件和支出说明。项目支出根据本级财力统筹安排。

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两部分。

⑴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按附表所列项目填列,依照“超编单位按编制人数核定、缺编单位按实有人数核定”的原则和国家确定的工资标准、国家及省市出台的津贴、补贴标准进行编制。计划内长聘人员需有市人事编制部门办理的相关批准手续,否则市财政不予安排经费预算。其中,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金按当年12月份工资表和津补贴发放表填列。

⑵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行政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标准及人数、车辆数等进行编制,党政机关的出国经费、车辆购置经费由财政统一集中预算、支付。车辆保险费采取统一标准定点,部门自行投保,自行支付的方式。标准公务费补助标准及主管部门会议费根据当年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按照“零基预算”、“统一整合”原则,专项预算按以下口径编报:

(1)部门预算专项支出在年初全额一次性下达到各部门。

(2)将专项预算的15%——30%用于弥补“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真实反映预算与决算,并实现预、决算数据的统一。

3、自筹采购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部门单位不允许自筹采购,如果执行中确实需要自筹进行采购,需要由市财政局下达正式的政府采购预算。

三、部门预算编制程序

部门预算需经过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一上由部门(或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布置,根据本市财力状况、宏观经济发展目标和本部门的工作需要,按照人员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采取规定的预算编制方法,编制预算建议数,上报财政部门;一下由财政部门对部门的预算建议数审核后下达预算控制数;二上部门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本部门预算报送财政部门;二下财政部门根据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下达部门预算。

各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审批。非拨款收入部分发生变化,需要相应调整支出的,由各部门、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送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备案,主管预算单位或者财政部门批复决算时审核确认。

四、部门预算编制具体步骤

(一)建立预算编审班子

建立以法人代表为主、由财会部门参加的预算编审班子。预算编审班子要明确分工、严格规定各自的工作职责,以保证预算编制任务的完成。

预算编审班子根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本年度的总体目标。

(二)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对各预算单位的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债权债务进行认真核实,理清资金来源渠道和支出结构情况,在全面弄清“家底”的基础上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摸清各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和人员经费支出结构,对人员情况登记造册,并做好编制和人员情况的核对。

3、针对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堵塞各种管理漏洞,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认真分析上年度收入和支出结构,把握本年度收入和支出中的有利与不利因素、增收节支的潜力。

五、部门预算的执行

(一)分解落实预算指标。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编审班子对经法定程序批准的预算要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具体的科室和个人,不得留有未落实的预算。

(二)制定实施预算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为了保证预算的完全执行,预算编审班子必须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具体应包括如下内容,各部门各单位可以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加和修改。

1、建立日常的管理机构和组织。

2、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和可变即可控的原则,合理确定各职能科室和个人在预算执行中应负的责任和应享的权利。

3、制定各种支出控制定额。

4、制定预算执行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权、责、利相结合的奖惩制度。

(三)单位的非财政预算内拨款的收入,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财政专户管理。财政拨款按照单位的季度用款计划每月从财政国库拨到各单位支出户;单位取得的收入必须首先直接缴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然后根据单位年度收支预算和季度用款计划,结合预算内拨款情况按月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入单位支出户,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拨款二者共同形成单位可以直接使用的收入来源。

(四)及时、真实、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认真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月报表及相关报表,认真编写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

(五)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编审班子要经常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照本年度的总体目标,分析预算执行中的不正常因素和对预算执行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和环节,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六)预算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遇到不可克服的因素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就应该对预算进行调整。具体的预算调整程序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六、部门预算的监督

(一)部门和单位自身的监督。事前对预算编制审核汇总,事中监控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事后检查核证对预算的审核汇总。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自身的预算监督工作。

(二)财政监督。这是财政部门固有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财经法规正确执行和财政资源安全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从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的布置,到预算执行的结束,财政部门始终在履行监督职能,考核整个预算过程的绩效情况。

(三)审计监督。政府审计部门也是监督整个预算过程的重要部门。

打印此页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安康市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网站标识码:6109000021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3850号  陕公安备 61090202000073号
电话:0915321395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