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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创新机制双管齐下加强镇村财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7-09-12 09:39 作者:

夯基石 强管理 促发展

——安康市创新机制双管齐下加强镇村财务管理

       镇办财政作为国家财政的基石,起着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作用。管好、规范好和监督好镇村财务,对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奋力实现“追赶超越”战略目标,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安康市在2015年镇村机构改革时,按照 “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事权与政权相匹配”的原则,创新财政监管体制,单设财政审计所,作为镇办政府的组成部门,履行财政、审计双重职能,进一步筑牢了镇村财务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创出了“安康模式”。

      实践证明,“安康模式”在维护群众利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促进农村发展等方面作用明显,得到新华社、国家审计署和省财政厅的重视和肯定。

       一、创新机制,强化职能

       按照系统化、法治化、多方参与的治理思维,创新体制,明确定位,强化职能。

       1.科学设立机构。镇村综合改革时,市财政局主动协商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多次深入县区镇村(社区)进行调研,详细了解财政所在保基层运转,财政资金监管,村(社区)“三资”管理等方面不可或缺的作用,局领导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保留财政所的必要性,因为这是“公共财政的需要、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需要、便民服务的需要、村财监管的需要、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扩权强镇的需要”。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下,全市乡镇机构改革中单独设立了财政审计所,稳定了队伍,凝聚了人心。

      2.强化工作职能。为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解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审计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政策法规,印发了《关于完善和加强镇办财政审计职能职责的通知》,依法赋予镇办财政审计所12项财政、审计职能职责,消除镇村资金监管盲点,保障国家资金、集体资产的安全和效益,实现基层财政绩效管理与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的统一协调,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的落实。实现了法规政策相衔接,责任权力相统一,职能机构与编制人员相匹配的工作格局。

      3.保障工作落实。乡镇综合改革后,财政部门积极与编办、审计部门联系,通过组织召开培训会、现场会等形式,对镇办领导、财政审计所所长和业务骨干进行培训,确保财政审计业务有效衔接和各自职能的独自发挥,提高基层财政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保障了镇级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落实。同时,落实镇办财政审计干部享受国家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的政策,进一步调动镇办财政干部工作积极性,凝聚工作合力。

       二、认真履职,服务“三农”

       机构改革后,各财政审计所充分利用贴近民生,直接服务“三农”的优势,主动作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财政支持镇村发展和审计监督政策落实的职能作用,强化镇村财务监管,双管齐下,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确保基层政权运转。按照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思维,在各级财政审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关于进一步转变财政职能的要求,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根据“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和“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财力,科学合理编制镇办财政预算,持续推进镇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约束,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和透明,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2.保障惠农政策落实。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增加,农村公共服务内容日益拓展,政府对“三农”的投入逐年提高,退耕还林、粮食直补、农村低保、脱贫攻坚等惠农资金大幅增长,农村人居、饮水、路桥等工程项目资金持续增长,对镇办财政审计所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市镇办财政审计所共管理八类34项涉农资金,总额达到43.71亿元。各财政审计所充分发挥资金监管职能,严把资金申报、审核、兑现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建立“公共服务窗口”,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起到强农惠农的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规范村级财务行为。严格遵循“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将“村财村用镇代管”工作落到实处。强化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三资”管理专项制度,完善协调监管的长效机制。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完善民主理财程序,加大财务公开力度,细化公示内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行为,确保村级财务核算准确、公开透明、监管到位,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提高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度,密切干群关系。

       4.实现村财审计全覆盖。由各级审计部门牵头,财政部门全力协作,镇办财政审计所具体负责,扎实推进并完成全市140个镇办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进一步促进了村干部依法、依规落实农村政策和管理财务,确保了惠农政策特别是脱贫攻坚资金的落实,保障了干部和资金的“双安全”,有效地缓解了干群矛盾,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主动作为,助力脱贫

       各财政审计所把脱贫攻坚做为第一政治任务,积极落实扶贫政策,全面推进涉农资金整合,以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舍我其谁”的精神姿态,主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认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一是严把扶贫资金关。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充分发挥“身”在一线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优势,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生态补偿、教育扶贫、社保兜底等“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作,及时兑现落实扶贫资金,细化工作流程,注重跟踪问效,确保资金精准到位。二是认真落实涉农整合资金。根据省市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管理使用资金,强化监管力度,确保涉农整合资金安全有效,把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推进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全力以赴投入联村帮扶工作。严格按照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主动投身主战场,精准识别帮扶对象,科学制订帮扶措施,积极争取项目,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脱贫产业,扎实开展联村帮扶工作,确保如期脱贫“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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